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2004年专利专项资金的通知
2004年05月26日
各市(县)、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我市专利事业的快速发展的需要,更好地发挥专利专项资助资金的导向作用,现对申报2004年专利专项资金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资助金额
1. 凡本市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住所在本市辖区内个人申请技术含量高并具有较好市场发明专利。
2. 被列入江苏省知识产权区域试点市(县)、区、江苏省重点领域和行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和江苏省企事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推进计划的实施单位以及无锡市专利技术产业化承担单位的发明专利优先获得资助,同时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部分获得资助。
3. 承担国家和省重点项目,在电子信息、生物技术与新药、新材料、机电一体化等新技术领域具有较好国际市场前景的发明专利申请的国外专利(PCT专利申请)。
4. 申请资助对象均为2003年5月30日至2004年5月30日间申请的专利。
5. 发明专利最高资助额4000元,实用新型专利最高资助额2000元,外观设计专利最高资助额1000元,国外专利最高资助额50000元。
二、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
1. 市属企事业单位直接向市知识产权局申报,两市(县)、七区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向所在地的科技局(知识产权局)申报 。
2. 申报单位和个人要填写《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申请表》、《专利资助资金资助重点项目跟踪表》、PCT申请的要填写《向国外申请专利资助资金申请表》(以上表格可到无锡市知识产权局网下载,网址:http: //www .wxzl. Gov. cn)。
3. 各市(县)、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负责辖区内的申报工作,并将符合申报资助条件的专利申请分类汇总后报无锡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综合管理处(邮箱:slhan@wx.net.cn、zhz@wx.net.cn),同时上报2003年省、市专利专项资金的使用、匹配、跟踪情况(江阴、宜兴、锡山、惠山重点跟踪项目不少于4项,滨湖、新区不少于2项)。
三、资助原则和时间要求
2004年专利专项资助除严格按照资助条件外,还将体现多申请多资助的原则。 各市(县)、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和市属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应积极组织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6月14日。
四、通讯地址:无锡市学前街168号712室
联系电话:2732891
无锡市知识产权局
2004年5月26日
附件1:专利申请资助申请表
附件2:向国外申请专利资助资金申请表
附件3:专利资助资金资助重点项目跟踪表
附件4:申报专利专项资金资助汇总表
主题词:专利 资助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