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科技部2006年度科技计划总体部署,围绕火炬计划完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政策和机制、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和推动产业集群技术升级的重点任务,2006年度国家火炬计划将按照自主创新、优化环境、加强集成、规范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深化火炬项目管理工作。现将2006年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含重点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和国家火炬计划环境建设项目具体申报要求说明如下:
一、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含重点国家火炬计划项目)
1. 申报原则:
——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突出自主创新,重点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
——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
——以市场为导向,以国家、地方和行业的科技攻关计划、高技术研究计划成果以及其他科研成果为依托,以开发高新技术产品、形成产业为目标。
——优先支持863计划、攻关计划、创新基金等开发完成的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引进、消化、再创新项目。单纯引进项目、高能耗项目、一般加工项目、常规食品、保健品、饮料类项目、单纯基建项目不予支持。
——优先支持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开发项目,优先支持国家高新区、国家软件产业基地、特色产业基地的发展。
——优先支持环境、资源优化利用及新能源技术开发。
——优先支持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自主品牌高新技术产品。
2. 重点支持技术领域:
——电子与信息: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软件技术服务业、网络产品、微电子及新型电子器件、光电子及新型元器件、通信设备及产品、广播与电视技术产品、电子专用工艺生产设备和电子测量仪器。
——生物工程和新医药:医药生物技术、现代中药、化学合成药、轻工食品、现代农业技术。
——新材料及应用:高性能金属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新型有机高分子材料与精细化工材料、先进复合材料、生物医学材料、纺织新材料、环境友好材料、材料成型和加工先进设备。
——光机电一体化:先进制造设备及装置、先进工业装备、车辆、船舶等运输机械及关键零配件、机电基础件、控制系统及监控设备、自动化电力设备、工业自动化仪器仪表、医疗器械。
——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新能源、高效节能技术和产品。
——环境保护:大气污染治理设备、水污染治理设备、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设备、环境监测仪器、环保药剂与材料、清洁生产、资源再利用与环境功能产品。
3. 国家火炬计划项目、重点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1)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项目技术产权明晰,技术水平高,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和先进性,市场应用前景好。
——项目技术成熟:已达到中试水平或已进行成果鉴定;如没有鉴定,应附销售合同、用户使用报告和行业权威部门的产品检测报告;特殊行业如药品、农药、化肥应有生产许可证、登记证,通信、电力系统用产品应有入网许可证,公安、消防、计量、压力容器等应有行业许可证,化工类产品应有环保检测合格证。
——产品投产后能形成一定的规模,达产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
——项目承担单位有一定的产业基础和较好的筹资、信贷能力。
(2)重点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已被认定的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经过一年以上实施,已成为地方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对行业技术进步和地方经济增长有明显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产品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以上。
——项目产品已实现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达产时年销售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
二、国家火炬计划环境建设项目
1. 支持对象:
——限于在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内实施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包括产品设计平台、工程中试平台、产品检验测试平台、关键共性技术开发平台、信息服务平台等。
——项目承担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实体。
2. 申报渠道:
由项目所在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管理办公室批准,通过所在省市科技厅(委、局)报送火炬中心。
三、申报材料有关说明和要求
1. 各省、市科技厅(委、局)或部委(局、总公司)科技部门要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加盖公章后上报。按照项目属地管理的原则,有关部委(局、总公司)科技部门申报的国家火炬计划项目,须经省、市科技厅(委、局)盖章备案。
2. 项目申请单位报送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重点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申请报告)和相关附件。
3. 省市科技厅(委、局)申报部门报送材料包括: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综合评审表、国家火炬计划项目汇总表和电子数据文件。
四、软件下载和电子文件上报
1. 国家火炬计划项目(重点国家火炬计划项目):
项目申请单位访问科技部申报系统(program.most.gov.cn),选择“火炬计划”,下载相应软件并填写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申报书。
省市科技厅(委、局)将评审后的项目汇总后,通过省市管理版软件将汇总项目电子文件上传至科技部申报系统。
2. 国家火炬计划环境建设项目:
项目申请单位登陆科技部申报系统,进入“火炬计划”,选择“国家火炬计划环境建设项目”,在线填写“国家火炬计划环境建设项目申报书”,提交申报表。省市科技厅(委、局)登录科技部申报系统,对上报项目进行确认后,提交上报。
以上为科技部文件。
几点说明: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接通知后,及时组织实施,务必于2006年2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四份、软盘二张报送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创新咨询部。
联系人:市科技局高新处 王大溪 电 话:82705341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创新咨询部 吴荣生 电 话:82759467
地 址:无锡市学前街168号1楼 邮编:214001
无锡市科技局
二OO六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