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重大科技专项计划是无锡市科技发展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根据《无锡市重大科技专项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市重大科技专项计划现正式启动,现将项目申报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的条件
1、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工业项目至少已有1项发明专利申请权,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或集成电路布图保护权。核心技术或关键技术有重大创新,项目总体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
2、项目市场前景良好、市场容量大,能形成较大的产业规模,能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对产业结构调整和提升经济竞争力有较大推动作用;对现代农业或社会发展有显著的促进作用。(符合省高新技术产业统计目录的项目优先支持)。
3、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2年,最多不超过3年。
4、各市(县)、区对其推荐的项目按不低于1:0.5给予经费配套,对于明确承诺配套资金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二、申报单位的条件
1、项目实施单位为无锡市辖区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申报农业和社会发展项目的单位除外;工业项目第一申报单位必须是企业)。
2、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产权清晰,主要经济指标在同行中名列前茅,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企业信誉,具备与实施项目相匹配的资金筹措能力。
3、项目实施单位应具备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较好的技术、管理团队,良好的运行机制,必需的研发、生产手段,有较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和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4、已获得省重大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单位不列入本次申报的范围。
5、对有应结未结、未能按计划实施在研项目以及有其它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予受理。
三、申报应提交的主要材料
1、无锡市科技计划申报项目信息表及重大科技专项计划项目建议书(参考格式见附件1)。
2、企事业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原件并附复印件(原件用于提交材料时审核)。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四、申报的程序、方式及时间
1、项目按属地化原则逐级上报。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将申报材料送所在地科技局,由所在地科技局、财政局审查申报材料,并出具推荐意见和资金匹配承诺。市直属单位可直接申报。
2、项目纸质材料统一报送无锡市科技计划项目受理中心(无锡市学前街168号一楼,联系电话:2706935,联系人:鲍宜平)。
3、项目电子文档材料同时在无锡市科技局协同办公平台上申报(申报流程见附件5)。
4、本批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06年1月20日。
五、经费支持方式
项目经费支持方式分为无偿拨款和贷款贴息,具体按“无锡市重大科技专项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六、其它事项
1、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纸质封面及通知要求提供的材料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纸质封面,平装订)。项目建议书一律用A4纸、4号宋体字打印,标题用4号黑体字打印)。
2、有关材料可在无锡科技信息网上下载。网址:www.wx.net.cn
3、本批计划申报联系方式:
工业部分:
联系处室:高新处 联系人:王静芬 联系电话:2722771
农业和社会发展部分:
联系处室:农社处 联系人:王学会 联系电话:2727349
附件1:无锡市科技计划申报项目信息表及重大科技专项计划项目建议书
附件2:2006年无锡市重大科技专项计划项目指南(工业)
附件3:2006年无锡市重大科技专项计划项目指南(农业)
附件4:2006年无锡市重大科技专项计划项目指南(社会发展)
附件5:项目网上申报流程
无锡市科学技术局
二00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