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发展技术市场、推进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的有关政策。
2、编制和实施科技成果、产学研项目的重点推广计划。
3、 负责市腾飞奖的申报和奖励工作。
4、负责全市科技成果奖励、科技保密和技术市场的管理工作。
5、负责审核市级技术贸易机构、独立自然科学研究机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和科技类社会团体的资质。
6、指导全市民营科技工作。
7、负责指导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并负责组织有关技术交易和技术出口的管理工作。
8、负责指导全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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