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人事处职能 1、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配合做好协管单位的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考察等工作。
2、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劳资统计、人事年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职称等级考试等日常工作。
3、负责局机关干部、职工和基层单位领导干部的人事档案管理,指导基层单位的人事档案工作。
4、负责局机关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5、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基层单位的离退休工作。
6、负责局机关人员的考勤和工作业绩的考核、奖励,以及有关福利工作。协同有关处室对直属单位履行经营承包签约、目标考核和奖惩。
7、负责对台、侨务等统战工作。负责科技局系统有关职工的出国(境)政审、报批工作。
8、负责局机关工会的日常工作,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9、会同有关处室做好有关保密工作。
10、配合市有关部门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关党委职能 1、协助局党组抓好党组中心组的学习。指导各基层领导班子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会同各处室做好局机关的理论学习、思想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创建文明机关工作。
2、负责科技局机关党委工作。指导基层党、团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做好对党、团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
3、负责科技片工会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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