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无锡市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4-12 浏览次数: 来源: 无锡科技网 字号:[ 大 中 小 ]
关于开展2015年度无锡市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锡科事〔2016〕69号
市各有关单位,各市(县)、区科技局:
根据国家科技部《关于实施2015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2016〕89号)及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江苏省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苏科政发〔2016〕89号)(见附件1)相关要求,由我局负责组织开展我市2015年度全市科普资源调查统计,请各相关单位根据要求,做好2015年度科普统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科普统计内容:
调查地方科普资源投入状况,具体包括科普人员、科普场地、科普经费、科普传媒、科普活动以及创新创业中的科普等。
《科普统计调查表》中有科普人员、科普场地、科普经费、科普传媒、科普活动、创新创业中的科普等六张表。
二、科普统计范围:
1、市科技局负责本市科普统计。包括:向本市同级有关部门、所属县科技局布置科普统计任务,对统计人员进行培训,发放并回收调查表,审核数据;将本市所有调查表报省科技厅;各市(县)、区科技局负责本地区科普统计。包括:向本地区同级有关部门布置科普统计任务,对统计人员进行培训,发放并回收调查表,审核数据;将本地区所有调查表报市科技局。
2、市级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民宗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农委、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国资委、市质监局、无锡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体育局、市安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旅游局、市文旅集团、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粮食局、团市委、市总工会、市妇联、市科协等。
3、市(县)、区级单位:发改局、教育局、科技局、经信局、民宗局、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国土局、环保局、农业局、文广新局、卫计委、国资部门、质监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体育局、安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林业局、旅游局、地震局、气象局、粮食局、团委、工会、妇联、科协等。
4、请相关部门严格按照统计对象的隶属关系进行统计,避免交叉重复,原则上市级部门只统计市级层面和下属直管单位的数据,其他层面的由所在地的市(县)、区单位统计。
三、科普统计数据报送安排:
1、附件4为2014年度科普统计联络人名单,请各单位核对,如需补充或调整请于2016年4月15日(周五)前反馈统计联络员回执(见附件5)电子版至市科技局事业处邮箱813syc@163.com。
2、2015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数据需录入全国科普统计数据库管理系统2016版统计软件系统。请各单位于2016年4月29日(周五)前,请将本部门科普统计的电子数据(从软件系统中导出)和书面调查表(A4纸打印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无锡市科技局事业处。
四、调查表填写注意事项:
1、可在无锡市科技局网站的“通知公告”中相关通知下载相关附件(网址:http://www.wxkjj.gov.cn/)。
2、统计数据有效期: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
3、联系部门:市科技局科技事业与条件处(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5号楼638室);
联系人:万 磊(81821884)
邮 箱:813syc@163.com
附件:
1、关于开展2015年度江苏省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苏科政发〔2016〕89号);
2、2015年度省科普统计实施方案
3、2015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
4、2014年度科普统计联络员名单
5、统计联络员回执
6、全国科普统计数据库管理系统2016版安装软件
7、2015年科普工作统计培训教材
8、2015年度科普统计培训PPT
无锡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4月11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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