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程序:
每年一月,根据国家科委、国家统计局对县以上独立科研机构年报统计制度,部(含部队)、省、市、县(市)属独立科研机构和勘探、设计部门、民办科研机构均可向市科委申报参加无锡市优秀科研单位评选,填报《无锡市优秀科研单位申报表》,并经所属主管部门审核,提出具体扒荐意见后,于当年二月底以前统一报市科委科技事业处。部、省属独立科研机构在我市无代管部门的可直接向市科委申报。
二、审批程序:
市科委科技事业处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采用定量方法进行计算整理,汇总后提交市优秀科研单位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提出评审意见报市科委。
三、批准程序:
市科委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进行审核,并由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同意后正式批准命名。
附:科研院所________年度数据采集表
科研院所九八年度数据采集表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