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无锡千人计划促进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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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取号 | BA05-C0100-2009-034 | 生成日期 | 2009-12-30 | 发布日期 | 2009-12-30 |
| 文件编号 | 锡委发〔2009〕92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 发布机构 | 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 公开程序 | 上级文件 | ||||
内容概要:关于开展“无锡千人计划促进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中共无锡市委 无锡市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无锡千人计划促进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锡委发〔2009〕92号
(2009年12月30日)
为贯彻落实“无锡千人计划”,以更大力度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推动科技创新创业,建设创新型经济领军城市和科技创业家(企业)摇篮城市。市委、市政府决定将2010年确定为“新兴产业培育年”和“无锡千人计划促进年”,现就组织开展“无锡千人计划促进年”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开展“无锡千人计划促进年”活动,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以吸引、留住、用好海外高层次人才为突破口,加大力度海外引才,创优载体用活人才,营造环境聚集人才,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人才、解放科技生产力,为建设科技创业家摇篮城市、创新型经济领军城市提供强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经过努力,2010年引进初创式企业引进科技领军型创业人才及其团队(即“530”计划引进人才)150 个以上,嫁接式企业引进科技领军型创业人才、海外留学归国(来锡)科技领军型创新人才 50 人以上;新增国家“千人计划”5 人,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30人;组建30个海外引才工作站,聘请10名海外引才顾问;新增“三创”载体 200 万平方米,新增“三站两中心”80家,其中建立“院士工作站”10个,柔性引进10个院士科研团队,新建10个国家级和省级博士后工作站、分站;培育年销售收入超1000万元海外人才创办企业30家。
三、主要措施
(一)广泛推介,扩大影响,打响海外引才新品牌
1、增进企业引才主体意识。开展“‘无锡千人计划’进企业”宣传月活动,加强对企业进行“无锡千人计划”政策宣讲,组织骨干工商企业人力资源部部长开展海外引才工作实务培训,举办成功嫁接的海外人才经验推介会,激发企业等用人单位海外引才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各市(县)区)
2、扩大海外宣传推介。赴国(境)外开展“无锡千人计划” 推介会,力争在北美、欧洲、日韩、澳洲等地区组织 4 个场次推介会,宣传政策、推介无锡,扩大“无锡千人计划”在海外留学人员中的影响。依托中国科协“海智计划”网站,开设“无锡千人计划”海外引才引智专栏,建立政策咨询、人才需求、项目合作等信息互通渠道,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搭建平台。发挥已引进人才的海外人脉关系,聘请50名来锡创业的海归人才作为海外引才联络员,宣传推介“无锡千人计划”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科协、各市(县)区)
3、开展引才聚智系列行动。举办“中国(无锡)海归创业峰会”,邀请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成功创业人士、海外风险投资家、创投基金公司负责人、国外知名行业协会负责人、海外留学生团体、华人华侨社团负责人和海外留学人员来锡,开设创业论坛,设置项目展会,进行市场化对接,拓宽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渠道。与中国科协联合举办“中国(无锡)海智洽谈会”,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来锡开展项目、技术等洽谈活动。积极开展“百名海外博士江苏行”无锡站活动,通过组织创业环境考察和项目对接,展示无锡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依托清华大学在海外的同学会,组织开展“清华等海外学子创业无锡行”活动,邀请 100 名左右在海外学习、工作的清华等学子来无锡参观考察,与开发园区、企业开展项目对接。(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科协、各市(县)区)
4、增强海外引才社会共识。加大媒体海外宣传力度,邀请中央电视台海外频道、《人民日报》海外版、《中国日报》等媒体来锡采访报道,邀请《留学世界》记者来锡作专题报道,拓宽宣传面和覆盖面。在市有关新闻媒体开设专栏,组织开展典型宣传,宣传来锡成功创业的海归人才;举办“530”人才创业成果展,向全社会展示海归人才风采和创业成就,营造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
(二)加大力度,加快速度,广揽海外高层次人才
5、建立海外人才网上报名渠道。以“530”创业服务网为依托,设立“无锡千人计划”网站,加快建设初创式企业引进科技领军型创业人才、嫁接式企业引进科技领军型创业人才、海外留学归国(来锡)科技领军型创新人才申报通道,实现海外引才网上申报、常年受理。(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各市(县)区)
6、鼓励企业高性价比引进人才。由相关职能部门牵头,根据企业、科研机构、研究型教育机构的不同需求,赴重点地区组团现场招聘,直接引进海外人才;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收购海外企业或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引进海外高端人才;通过项目合作、委托开发,吸纳海外科技人才进行技术开发,高性价比引进海外人才,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各市(县)区)
7、构建用人单位与人才对接桥梁。嫁接式企业引进科技领军型创业人才、海外留学归国(来锡)科技领军型创新人才引进的牵头部门,要通过举办意向洽谈会、网上视频对接等多种形式,畅通用人单位与拟引进人选的意向性对接洽谈渠道,服务引导用人单位物色拟引进人才。(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各市(县)区)
8、加快海外引才工作站点建设。整合市及市(县)区两级海外资源,在留学生团体、华人华侨社团、海外行业协会建立“中国(无锡)海外引才工作站”,聘请驻外使领馆科技参赞、教育参赞、海外友好城市有关协会会长等作为海外引才顾问,帮助无锡宣传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的政策措施,发布海外引才的需求信息,收集整理海外高层次人才和高科技项目信息,物色推荐高层次人才人选,适时举办中国无锡海外引才工作站授牌暨海外引才顾问聘任仪式。发挥海外引才联络员的作用,通过师承关系、同窗同事关系、合作伙伴关系等,引进更多优秀人才。(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外办、市科协、各市(县)区)
9、规范海外引才申报评审工作程序。制定实施《“无锡千人计划”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实施细则》,确定初创式企业引进科技领军型创业人才、嫁接式企业引进科技领军型创业人才、海外留学归国(来锡)科技领军型创新人才的引进工作程序,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实施“无锡千人计划”的职责,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有序推进。制定三类领军型人才引进的各类信息表,建立网上统一申报受理平台,常年接受网上报名,一年组织两次评审。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报项目、评审专家更加科学地进行细分,增强评审专家与项目技术的契合度,提高评审的针对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对已在无锡各用人单位进行嫁接式创业、科技创新的领军人才,可适当简化申报、评审程序,通过实地考察、核查申报信息真实性等方式,不拘一格选评海外高层次人才。(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10、兑现人才扶持优惠政策。设立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专项资金,确保海外引进人才扶持资金及时兑现落实,支持引进人才科技创新创业。协调科技创业引导基金、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中小企业扶持资金以及重大研发机构、公共服务平台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专项资金等,加大向海归人才创办企业和研发项目倾斜力度,符合相关资金支持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申报。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国家、省有关中小企业所得税、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做好海归人才创办企业税收优惠的政策落实,支持创业企业更好发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委、无锡国税局、无锡地税局)
11、健全海外引才工作政策体系。梳理现有科技和人才政策,加大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解决政策兑现中遗留问题,同时,对一些与发展要求不符的政策文件,进行修订完善,加强政策之间的配套衔接,建立健全以引进、用好海外高层次人才为核心的政策体系。(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
(三)创新金融,创优环境,构筑人才创业新高地
12、深化金融创新服务。建立“银行+担保+额外风险补偿机制”的贷款合作模式,实行科技领军型创业人才创办企业专项贷款服务和信贷专管员制度,设立2000万元的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落实江苏锡州农村商业银行、江苏银行等定点银行,拓展知识产权质押等融资渠道,为创业企业迅速壮大提供资金支撑。发挥创业投资引导发展资金作用,2010年要吸引10家左右的海内外商业化创业投资基金公司来我市设立合资子资金,引进20亿元左右的商业化创投资金,为创业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拓宽创业企业融资平台,培育运作良好、成长性强的海归人才企业,借助创业板市场,加快上市融资步伐。加强风险投资机构、创业担保再担保机构、技术交易市场等建设,建立健全天使投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股权投资体系和科技企业资本市场的“绿色通道”,建立“专业孵化”+“天使投资”的孵化培育模式,全力创造一个适宜海归人才企业创新发展的融资环境。(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国资委、人民银行无锡中心支行)
13、加快产业跟踪服务。推进“无锡千人计划”立项项目产业化,对初创式和嫁接式项目继续实施“后530”计划,助推海外留学归国(来锡)科技领军型人才做大做强企业。帮助海归人才企业拓展营销渠道,对于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企业产品,优先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组织“530”企业参加“广交会”,鼓励企业在“太湖博览会”、“工业设计博览会”设立展销专柜,帮助企业推介产品、开拓市场。成立海归创业者行业协会和产销联盟,通过创业者自身的联合,信息共享、共同发展、互利互惠。继续聘请我市成功企业家作为海归人才创业导师,推进国有企业集团、民营大企业集团与海归人才的深度合作。发挥“海外科技创新交流联盟”的作用,为海归人才创业提供企业管理、项目合作、技术交流等方面的服务。继续实施“530创业”提升计划,组织海归创业者赴国(境)外开展创业培训,参加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培训,帮助创业者提高企业家素质。(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市商务局、市科协、市国资委、各市(县)区)
14、大力发展“三创”载体。根据城市发展规划、产业发展布局以及重点培育发展的六大新产业功能园区定位,整体规划、加快速度、提高质量,大力发展科技创新创业创意载体,完善“三创”载体综合配套功能,将环境、生活设施配套作为科技综合体来建设,把公共服务和“三创”载体的科技招商结合起来,推动科技专业园区向科技社区转变。加快扶持“三站两中心”建设,优化全市科技创业孵化体系,使企业成为引才用才、科技创业的主体。(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各市(县)区)
15、拓展政产学研合作。深化“7+1”政产学研联盟,发挥政产学研和国际科技合作专项资金的作用,鼓励国内高校、科研院所来锡创办合作基地、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新增10个政产学研合作重大创新载体,引导“7+1”合作院校的重点实验室向我市引进的海外留学归国领军型人才开放,推荐20名海外留学归国科技领军型创业人才、领军型创新人才到“7+1”合作院校担任客座教授。同时,引导国外高校、科研院所和研发型企业来锡创办研发机构。与省委组织部联办4场“江苏(无锡)人才?科技对接会”,架起高校与企业、资本与人才对接的桥梁,吸纳全国重大科技成果,促进无锡企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6、加快海外人才公寓建设。整合市及市(县)区两级资源,加快海外人才公寓建设,明年建成1000套海外人才公寓。(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市(县)区)
17、优化引才综合环境。按照“成立之初当保姆、发展之中当助教、成功之后当保安”的要求,为海外留学归国科技领军型创业人才和创新人才提供国际化、专业化的服务。市各有关部门和各开发园区要进一步完善海归人才在居留和出入境、落户、医疗、保险、住房、子女就学、配偶安置等方面的特殊政策,实行“一站式”办公,提供“一条龙”服务。健全 “530”人才创业服务中心、“530”项目促进中心功能,各市(县)区和开发园区都要建立海归人才专门服务机构,为海归人才创业开辟“绿色通道服务”。举办 6 期“无锡科技大讲堂”,邀请国际科技前沿的科学家来锡讲学,力争邀请 1 名诺贝尔奖获得者来锡作专题讲座,使海归人才掌握科技前沿信息。(责任单位:市科技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县)区)
四、组织保障
18、加强组织领导。在市科技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指导下,成立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负责“无锡千人计划”的统筹协调。工作小组由市委组织部、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办、团市委、市科协、市侨办、无锡工商局、无锡国税局、无锡地税局、人民银行无锡中心支行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设立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专项办公室,由市委组织部、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科协等部门分管领导,并选调相关处室人员组成,作为工作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各市(县)区和开发园区,都要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专项办公室,加强上下联系,形成海外引才工作的整体合力。(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科协、各市(县)区)
19、强化协调配合。根据“无锡千人计划”三类引进对象的不同特点,由相关部门牵头组织 “无锡千人计划”的引才工作,初创式企业引进科技领军型创业人才的引进工作按照“530”计划操作模式实施,嫁接式企业引进科技领军型创业人才的引进工作由市经信委牵头,海外留学归国(来锡)科技领军型创新人才的引进工作由市科技局牵头,牵头部门要充分履行职责,借鉴“530”计划海外引才工作申报、评审各个环节的做法,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确保“无锡千人计划”海外人才引进工作顺利进行。各地区、各部门都要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专人负责、落实措施,确保海外引才工作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市(县)区)
20、加强检查考核。把实施“无锡千人计划”,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纳入“无锡市科学发展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加强考核、结果公示、一票否决,切实落实“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第一生产力”责任制。在市科技创新和人才工作年度考核中,把三类引进对象的指标分解到每个市(县)区,加强对科技和人才工作的专项考核,定期检查考核,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严格按时序进度完成海外引才任务。(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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